婚礼习俗
Wedding customs
据三湘都市报2月1日报道,2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最新司法解释实施。2月1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适用该《规定》作出了涉彩礼纠纷案件首判,法院判决女方返还部分彩礼,这也是湖南首例判决。
2022年7月,女子赵某和男子钱某经人介绍相识、相恋。2022年10月,双方举行订婚仪式,钱某给付赵某礼金19.99万元及“五金”、红包转账、生活及人情开销等共计29万余元。2022年11月,双方办理婚姻登记。因钱某在广东务工,赵某在老家生活,双方分居两地。
婚后不到一年,因感情不和,赵某于2023年8月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双方离婚,钱某同意离婚但要求返还彩礼29万余元等。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钱某不服提起上诉,请求将其给付的29万余元均认定为彩礼范围,并判令赵某全部返还。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最高法最新的司法解释,钱某给付的礼金19.99万元及“五金”合计23万余元,综合给付目的、当地习俗、财物价值等事实,可认定为彩礼范围。但钱某主张的红包转账、生活开支及人情开销等费用,金额较小,主要是为了增进感情和日常消费,不应认定为彩礼。
同时,钱某转给赵某的款项中有大部分是向亲人所借,该彩礼金额已远超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数倍,可以认定案涉彩礼数额过高。
考虑到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时长,法院判决准许双方离婚,同时依据新司法解释第五条酌情判令赵某返还彩礼金额16万元。
法官介绍,近年来,多地彩礼数额持续走高,形成攀比之风,加重了彩礼给付方家庭经济负担,给婚姻稳定埋下隐患,由此引发的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也不断上升。为统一涉彩礼纠纷案件法律适用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一司法解释。
基于彩礼给付的特定目的,一般情况下,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威廉希尔williamhill。但是,也要看到,给付彩礼的目的除了办理结婚登记这一法定形式要件外,更重要的是双方长期共同生活。因此,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彩礼数额、双方过错等应当作为确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及返还比例的重要考量因素。
本案中,双方实际共同生活时间才一个多月,尚未形成稳定共同生活状态,钱某给付彩礼的目的尚未全部实现,且对于离婚不存在明显过错,相对于其家庭收入来讲,彩礼数额过高,给付彩礼已造成较重家庭负担。法院判决酌情返还部分彩礼,能够较好地平衡双方当事人间的利益,引导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倡导形成文明节俭的婚礼习俗。
北京春林律师事务所庞九林律师受访时指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虽然规定了彩礼返还问题,但在法律逻辑上,尚有两种情况未予规定,需要完善相关规则,而此次“彩礼新规”的出台,新增了两种情况下彩礼返还规则。
一是已经结婚并共同生活,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二是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经共同生活,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并参考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庞九林认为,这是“彩礼新规”的一大亮点。新规规定,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
新规也明确,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法院可以决定不退还彩礼,如果退还,也可以确定按照比例退还。
庞九林特别强调,“如果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不退还彩礼,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法院可以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作为我国婚嫁领域的传统习俗,彩礼是男女双方及家庭之间表达感情的一种方式,也蕴含着对婚姻的期盼与祝福。然而,超出负担能力给付的高额彩礼却背离了爱情的初衷和婚姻的本质,不仅对彩礼给付方造成经济压力,也不利于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尚。
司法部门统一裁判尺度,明确标准、定分止争,对于治理“天价彩礼”有特别意义。据悉,人民法院接下来将通过妥善审理相关案件,以案释法、依法释理,积极配合民政、妇联等部门的前端治理工作。
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这是对婚姻美好的祝福,也是对社会文明的守护。摒弃“天价彩礼”,打造新时代婚俗,以更好培育新时代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